资阳市雁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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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四川 | 城市 | 资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 |
采购单位 | 资阳市雁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Y-2021-013号
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6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6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
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商务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资阳市雁江区。
2.服务要求:
(1)施工内容:按项目清单。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磋商文件所报质量。若因成交供应商造成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达不到投标所报标准,则按照不合格项处理;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5)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总价承包的方式,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3.付款方法和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区财政资金随到随支付工程款,剩余合同金额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2)质保期:24个月。
技术要求及其他:(实质性要求)
项目清单:详见《招标清单,另册》
2.售后服务响应要求:质保期内,接到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
3、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 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者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注: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④项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至 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自身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截图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中任一时间)。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需要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磋商时需要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规定不作要求。
(4)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注: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阳市雁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4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Y-2021-013号
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6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6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
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商务及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军休所军休活动机构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资阳市雁江区。
2.服务要求:
(1)施工内容:按项目清单。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磋商文件所报质量。若因成交供应商造成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安全达不到投标所报标准,则按照不合格项处理;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5)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总价承包的方式,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3.付款方法和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区财政资金随到随支付工程款,剩余合同金额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2)质保期:24个月。
技术要求及其他:(实质性要求)
项目清单:详见《招标清单,另册》
2.售后服务响应要求:质保期内,接到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
3、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 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7年至2019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者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注: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④项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至 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自身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截图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中任一时间)。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需要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磋商时需要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规定不作要求。
(4)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注: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阳市雁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兴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育才路11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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