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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2021ANNFJ00275
二、
项目名称: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819号标准厂房2B一层
中标费率:2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
服务范围: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
服务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且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阮怀琼,胡凤霞,程金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见本公告招标(采购)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人:卢工,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人及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抽检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城西新区西河路21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方式
项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
建设监督站抽签服务附件.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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