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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柳财处〔2020〕18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柳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依政府采购当事人申请,本机关依法对2019-2020年度柳州市预算单位车辆协议供货采购中标供应商柳州吉燕峰汽车有限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经核查,依据《关于2019-2020年度柳州市预算单位车辆实行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柳财采〔2019〕5号),车辆协议采购实行的是直接订购。经向采购单位核实,在上述三个项目车辆协议采购过程中,没有要求柳州吉燕峰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关于企业信用承诺等相关说明,也没有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柳州吉燕峰汽车有限公司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柳政管发〔2019〕9号),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采购人柳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代理机构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作出整改,切实履行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暂停柳州吉燕峰汽车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柳州市预算单位车辆协议供货采购中标供货商》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待该公司信用修复后再予以恢复。
    3.柳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协议汽车供货项目LZGDQ19-021、LZGDQ19-029、LZGDQ19-035的成交结果无效。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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