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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本采购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下达的ZHZC2021-013号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R-2021ZCZH013;
2.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3.预算金额:75万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4.2服务范围及内容: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依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范围大约150平方公里,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责任主体,分析区域土石方平衡情况并提出综合利用方案,调查表土资源分布情况并提出保护利用方案,确定水土流失总体控制目标,提出防治措施体系,明确区域内项目水土保持要求等。编制完成后经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3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日历日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具备保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能够顺利完成的地理信息处理软件、RTK、无人机等,并具有以上设备采购相关凭证。
3.2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派出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
5.1投标人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138227431@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31-81180108
2021年5月27日
采购人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人地址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157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中信城住宅六期(11#地块)3幢2单元904号房
采购项目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预算金额(万元)
75
最高限价(万元)
75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JLXR-2021ZCZH013;
2.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3.预算金额:75万元;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4.2服务范围及内容: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依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范围大约150平方公里,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责任主体,分析区域土石方平衡情况并提出综合利用方案,调查表土资源分布情况并提出保护利用方案,确定水土流失总体控制目标,提出防治措施体系,明确区域内项目水土保持要求等。编制完成后经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3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日历日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具备保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能够顺利完成的地理信息处理软件、RTK、无人机等,并具有以上设备采购相关凭证。
3.2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派出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21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5-28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6-18 10:00
开标时间
2021-06-18 10: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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