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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水文实时数据上云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2020]4号)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金华市水文站委托,现就其金华市水文实时数据上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20-FW0105-ZFCG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详细配置
及采购要求
1  
水情数据中心系统
1套
63.1876万元
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2  
云计算支撑环境
1套
3  
移动控制终端
1台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注:(1)该项目不接受“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及下载获取(下载仅供阅览),请联系代理机构现场或邮箱报名后获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领售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领售,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整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允许以现金、电汇、转账形式缴纳至以下账号: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邮箱接收地址:2772376851@qq.com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9:00-9: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9:30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3室开标。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
2、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浙江省金华市水文站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79-83189380   82779007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4
十四、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 法 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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