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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南园路水系污水支管完善工程检测服务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20210319010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永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南园路水系污水支管完善工程检测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10319010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南园路水系污水支管完善工程检测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万零陆仟捌佰捌拾玖元玖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明细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14 ——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同进度实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53444.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乙方提交检测成果文件给甲方后,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余下费用通过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53444.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
4.2 收款账户: 浦发银行长沙三湘支行(湖南永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6603015480000172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合格工程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设计、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为乙方进行现场检测工作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工作人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可靠性。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及时性、真实性,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2.乙方按期完成检测鉴定工作,及时提交检测鉴定报告一式三份。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完成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路望岳街道诚兴园5栋5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桃花岭村斜塘组01号

法定代理人: 单旭红 法定代理人: 陈鹏

委托代理人: 张星 委托代理人: 廖细雄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731-88820260 传真: 073183886118


附件列表:
成交通知书(检测项目).pdf
金额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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