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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1线(兴安盟境内)危旧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WQGZ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道111线(兴安盟境内)危旧桥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1﹞交通(公开)0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11线(兴安盟境内)危旧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以《关于2021年度国道111线(兴安盟境内)危旧桥改造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公发[2021]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东努布企桥:
东努布企桥位于G111线(北京至加桥达奇)段K1274+765处,原设计荷载:汽—20,挂—100。桥梁全宽12米,净宽11米。上部:2—8米钢筋混凝土板;下部:轻型墩台,扩大基础。
本次招标利用下部结构,重建上部结构(公路—I级),维持原桥型结构受力不变,对该桥进行上部改造,桥梁全长:21.5m。新建2—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板、三横梁护栏、5cm厚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二阶防水层、板式橡胶支座、无缝伸缩装置。
上部结构重建后,桥面抬高14cm,桥头两侧引道各100米范围内路面顺坡处理:挖除路面,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上面层+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
(二)八一马场桥:
八一马场桥位于G111线(北京至加桥达奇)段K1288+033处,原设计荷载:汽—20,挂—100。桥梁全宽12米,净宽11米。上部:1—8米钢筋混凝土板;下部:轻型墩台,扩大基础。
本次招标利用下部结构,重建上部结构(公路—I级),维持原桥型结构受力不变,对该桥进行上部改造,桥梁全长:13.5m。新建1—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板、三横梁护栏、5cm厚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二阶防水层、板式橡胶支座、无缝伸缩装置。
上部结构重建后,桥面抬高14cm,桥头两侧引道各100米范围内路面顺坡处理:挖除路面,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上面层+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
(三)二龙涛桥:
二龙涛桥位于G111线(北京至加桥达奇)段K1299+056处,原设计荷载:汽—20,挂—100。桥梁全宽12米,净宽11米。上部:7—13米钢筋混凝土板;下部:扩大基础。
本次招标利用下部结构,重建上部结构(公路—I级),维持原桥型结构受力不变,对该桥进行上部改造,桥梁全长:96.5m。新建7—13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后张)、三横梁护栏、5cm厚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二阶防水层、板式橡胶支座、无缝伸缩装置。
上部结构重建后,桥面抬高22cm,桥头两侧引道各100米范围内路面顺坡处理:挖除路面,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上面层+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
(四)希勒图二号:
希勒图二号位于G111线(北京至加桥达奇)段K1360+738处,原设计荷载:汽—20,挂—100。桥梁全宽12米,净宽11米。上部:1—8米钢筋混凝土板;下部:轻型墩台,扩大基础。
本次招标利用下部结构,重建上部结构,维持原桥型结构受力不变,对该桥进行上部改造,桥梁全长:15.5m。新建1—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板、三横梁护栏、5cm厚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二阶防水层、板式橡胶支座、无缝伸缩装置。
上部结构重建后,桥面抬高14cm,桥头两侧引道各100米范围内路面顺坡处理:挖除路面,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上面层+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
(五)莫黑桥:
莫黑桥位于G111线(北京至加桥达奇)段K1357+788处,原设计荷载:汽—20,挂—100。桥梁全宽12米,净宽11米。上部:2—8米钢筋混凝土板;下部:轻型墩台,扩大基础。
本次招标利用下部结构,重建上部结构(公路—I级),维持原桥型结构受力不变,对该桥进行上部改造,桥梁全长:21.5m。新建2—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板、三横梁护栏、5cm厚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二阶防水层、板式橡胶支座、无缝伸缩装置。
上部结构重建后,桥面抬高14cm,桥头两侧引道各100米范围内路面顺坡处理:挖除路面,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上面层+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
(六)新发二号桥:
新发二号桥位于G111线(北京至加桥达奇)段K1388+840处,原设计荷载:汽—20,挂—100。桥梁全宽12米,净宽11米。上部:3—8米钢筋混凝土板;下部:轻型墩台,扩大基础。
本次招标利用下部结构,重建上部结构,维持原桥型结构受力不变,对该桥进行上部改造,桥梁全长:29.5m。新建3—8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整体板、三横梁护栏、5cm厚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二阶防水层、板式橡胶支座、无缝伸缩装置。
上部结构重建后,桥面抬高14cm,桥头两侧引道各100米范围内路面顺坡处理:挖除路面,新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上面层+7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面层。
本项目WQGZ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为:人民币壹仟零叁拾壹万伍仟贰佰壹拾元整(¥10,315,210元 )。
2.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工期3个月(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程名称
桥梁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WQGZ
东努布企桥
21.5
危旧桥改造工程等(详见图纸)
八一马场桥
13.5
二龙涛桥
96.5
希勒图二号
15.5
莫黑桥
21.5
新发二号桥
29.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  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
6.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5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70091。
6.6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21年6月16日09时30分,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六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4 WQGZ 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需要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电子保函”模块中填写保函的相关信息。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0482-8200669
邮    编:1374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公路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5661295505、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张先生
网    址:www.nm-highway.com
2021年5月24日
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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