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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商务局2021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门分平台推广与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门市商务局
项目名称:2021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门分平台推广与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1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门分平台推广与运维服务  1项  总价 1,3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江门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1: 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178号1幢103第三层303室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署岸发〔2017〕259号)的规定,地方电子口岸运行服务实体在地方口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单一窗口”在本地区的运行服务保障工作。江门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年江门市政府批准成立,专门开展江门电子口岸建设和管理的全资国有企业,是江门电子口岸的运营实体。从2017年至今,根据江门市口岸局经江门市政府同意制定的《江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方案》(江口岸[2017]11号)的任务要求,该公司一直负责承担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门分平台面向用户的推广与运维服务保障工作,已全面建立平台推广与运维的工作机制,在江门市扎实推进了国家、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的工作任务落地实施。为确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门分平台建设推广的业务对接、技术服务及运维服务等方面得到保障,因此本项目所采购的2021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门分平台推广与运维服务只能由江门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的情况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 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
  联系电话: 0750-3501936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021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江门分平台推广与运维服务项目.pdf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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