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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ZC2021-30053A/1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信息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1-30053A/1
2.项目名称: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
3.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4116.19万元,PPP项目建设总投资18614.62万元,项目资本金为4907.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约20.35%),由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全额出资;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9.19万元;除项目资本金及政府方承担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外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债务融资等方式提供。
4. 最高限价:①所得税前全投资内部收益率,限值为6.65%;②投标报价限值为18614.62万元;③运营期初始运营成本报价限值为245.9元/米·年。
5. 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社会资本方100%出资在南宁市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并在PPP项目协议书规定的运维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全部资产及权属(所移交资产符合约定的标准且没有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等移交给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详见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申请人可通过公告附件下载)。
5.1采购条件:
受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NZC2021-G3-01261-001)批准,就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将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不得参加后续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采购。
5.2项目授权主体:南宁市人民政府
5.3项目实施机构: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5.4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涉及南宁市西乡塘区、兴宁区)
5.5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西乡塘区、兴宁区共8条市政道路缆线管廊,其中西乡塘区包括新阳路、衡阳东路、北湖南路、北湖北路、西耐路共计5条道路,兴宁区包括人民西路、人民东路、华东路共计3条道路。建成管廊主体共计8219.6米,包括电力(10/110kV)和通信缆线管道,10kV电力缆线管道总长80232米,110kV电力缆线管道总长29860.8米,通讯缆线管道98635.2米。(详见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申请人可通过公告附件下载)
5.7运营内容:运营内容包括管廊日常运营维护、巡查,安全管理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例行计划性维修工作,积极对接并配合各管线产权单位实施完善入廊勘察、合同签订,费用收缴等工作。
5.8建设、运营标准: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运营维护,保证项目合作期内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并满足实施机构绩效考核所规定的服务要求。具体运营维护标准,以实施机构批准的运营维护方案为准,且应符合相关规定标准。
绩效考核以合同签订的绩效考核为准,如考核指标涉及到的政策、标准发生变化,或因实际运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考核指标与实际不符,则启动指标调整机制,应报实施机构申请指标调整。
5.9项目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5.10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5.11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3 年。实际建设期的缩短或延长不改变运营期限,实际建设期的缩短或延长如果导致运营期结束时间不同,由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提交移交方案,经实施机构上报南宁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社会资本方须承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在南宁成立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100%,需出资10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4907.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35%。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出资,在建设期第1、2、3次绩效考核前,按30%、60%、100%比例到位。
股东不得抽逃资本金或将资本金挪作他用。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等移交给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3.2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期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7信用记录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3.3财务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
(2)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备注:如2020年的审计报告正在审计的,需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正在审计的证明】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申请人的企业现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不低于0.6亿元(包括0.6亿元),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近6个月现金类资产证明复印件或近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同时,申请人的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1.5亿元(包括1.5亿元),需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则需满足下述a-b条件,具体为:
a.联合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企业现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可即时出售股票或债券)总和不低于0.6亿元(包括0.6亿元),且银行可用授信额度总和不低于1.5亿元(包括1.5亿元)或现金总和不低于1.5亿。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近6个月(截止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6个月)现金类资产证明复印件或近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复印件。
4. 联合体特殊要求
(1)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原则上应体现投融资能力和运营优势;
(2)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且在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改变;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持股出资项目公司,每家出资比例不应低于10%并承担融资连带责任,各成员单位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需向招标人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南宁政府采购网。
3.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 审查标准: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 审查方法: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六、邀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与投标。
七、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7 日上午9点30分。
2. 资格预审开标时间: 2021年6月17 日上午9点30分。
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关于疫情期间申请人的要求: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要求,供应商安排授权代表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以及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过程中需要)的,授权代表仅限1人。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在公告公示期间内受理意见。
6.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7.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结束后通知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具体将以公告的方式通知。
8.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3)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4)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8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1楼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南宁市财政局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6号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4.咨询公司信息
名称: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茶花园路31-1号
联系电话:0771-2231102 ,传真:0771-2231103
项目采购人: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1 年5月25日
 
 
附件:
  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施工图(1).zip
  招标文件.doc
  南宁市核心城区缆线管廊工程施工图(2).zip
  20210326南宁核心城区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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