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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兴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晋昆办复【202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兴隆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兴隆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该项目主要拆除场地内已建围墙19米,拆除房屋1058.74平方米;提升改造区域面积:379.5平方米;新建农贸市场772.17平方米,其中:商铺面积581.11平方米,肉类交易区191.06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及配套设置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各分部分项专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3 总投资:240万元
      招标规模:2203382.18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兴隆农贸市场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规定。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其他:(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4)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2018年至今)投标人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的;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工程业绩(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原件扫描件);
  (7)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2018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1项业绩(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投标文件内提供原件扫描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技术负责人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9)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04 10:13 至 2021-06-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25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注: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兴隆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兴隆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建发曦城商业广场A座21层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晋宁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80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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