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关于壮秧剂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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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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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壮秧剂
2、项目简要说明:壮秧剂供应。
3、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零肆拾伍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4、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相关说明见具体论证意见。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无锡市坊前杰伟壮秧剂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新风路29号
四、专业人员名单、论证意见:
1、论证人员名单:
2、论证意见:
2.1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尊重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意愿;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因此需要拥有经过本地试验、示范的产品实施本项目。常熟市区域内所有壮秧剂均使用无锡市坊前杰伟壮秧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杰伟牌粉剂壮秧剂,该壮秧剂在常熟地区使用期间产品质量稳定、安全性好。其他厂家的壮秧剂均未在常熟市推广试验。(同类产品需经本地区农技部门在本地区试验、示范后方可推广使用)
2.2、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公示媒体及期限:
1、公示媒体: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2、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2021年3月22日16:30(北京时间)止。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
采 购 人:常熟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常熟市珠江路384号
采购监督机构: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2-52893533
联系地址:常熟市金沙江路8号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向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壮秧剂专家论证意见.pdf
1、项目名称:壮秧剂
2、项目简要说明:壮秧剂供应。
3、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零肆拾伍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4、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相关说明见具体论证意见。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无锡市坊前杰伟壮秧剂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新风路29号
四、专业人员名单、论证意见: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陆建国 | 常熟市植保植检站 | 高农 | 植保 |
王建军 | 常熟市农业农村局 | 农艺师 | 农学 |
陈云华 | 常熟市种子管理站 | 研究员 | 农学 |
2、论证意见:
2.1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尊重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意愿;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因此需要拥有经过本地试验、示范的产品实施本项目。常熟市区域内所有壮秧剂均使用无锡市坊前杰伟壮秧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杰伟牌粉剂壮秧剂,该壮秧剂在常熟地区使用期间产品质量稳定、安全性好。其他厂家的壮秧剂均未在常熟市推广试验。(同类产品需经本地区农技部门在本地区试验、示范后方可推广使用)
2.2、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公示媒体及期限:
1、公示媒体: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2、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2021年3月22日16:30(北京时间)止。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常熟市黄河路22号
采 购 人:常熟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常熟市珠江路384号
采购监督机构: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2-52893533
联系地址:常熟市金沙江路8号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携书面意见向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壮秧剂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