沌口街建华社区还建楼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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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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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 42019720180111004P | |||||||
报建名称: | 沌口街建华社区和万家湖社区老旧还建楼外墙等维修项目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801121137474563 | |||||||
招标项目名称: | 沌口街建华社区还建楼维修项目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办事处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胡军峰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2R2地块和41R2地块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装饰装修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建华社区:维修还建楼32栋,包括建华A区16栋(1#-16#)、建华B区4栋(1#、2#、4#、6#)、建华C区12栋(1#、3#-5#、7#、10#、11#、13#-17#)。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886.49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经开发改计【2017】309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9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8-02-06 15:57 ~ 2018-02-11 15:57 | ||||||||
投资总额(万元): | 886.49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领纸质版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15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另行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8-02-12 15: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一、参加资格预审时须在规定时间及地点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为该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并全程参与),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11月- 2018年1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附可查询的网站及密码或网上查询截图);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5、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2015年1月-2018年1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及其它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2月- 2018年2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金额在7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二、现场原件审查时间:2018年2月 12日14时00分—15时00分止(以签到时间为准,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2月12日15时00分),现场原件审查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号开标室(联系人:魏昌攀 电话:18171150998)。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原件审查,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三、在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有相关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受理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 ||||||||
备注: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家(不含)时,应随机抽取确定不少于20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未超过20家(含)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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