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友谊大桥·中法生态城标志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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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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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 42011420160620002 | |||||||
报建名称: | 中法友谊大桥·中法生态城标志牌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606221655012632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法友谊大桥·中法生态城标志牌工程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蔡甸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张辉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武汉绕城高速和建设中的四环线之间,南接蔡甸区三官村,连接知音胡大道,北抵东西湖区胡家台,连接107国道。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房屋建筑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90 | 立项批准文号: | 蔡发改投资【2016】33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6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6-07-01 14:52 ~ 2016-07-06 14:52 | ||||||||
投资总额(万元): | 29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1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7月15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6-07-07 09: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6-07-08 09:30 ~ 2016-07-11 09:3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6-07-12 09:3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申请人若未按要求递交将视为核查不合格。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并全程参与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8、投标申请单位须具备建设部(厅)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9、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10、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上岗证、二代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及违约处罚的经济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13、2014年、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14、投标申请单位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近三年来(2013年、2014年、2015年)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能提供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和工程施工合同)和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15、投标申请单位法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公告发布期间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6、依据武建(2007)248号第九条“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应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对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专项审查……”之规定,凡投标申请人(含项目经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投标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19、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期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到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村沁园铭城二期4栋608号)签到。20、本工程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二、现场审查时间:(以现场签到时间为准);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7-69700825),逾期到达或未到代理公司签到或现场核验未能通过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 ||||||||
备注: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20家(含)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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