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及配套设施(7#食堂、宿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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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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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 42011620170724001 | |||||||
报建名称: | 厂房级配套设施(7#食堂、宿舍)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708111244494081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厂房及配套设施(7#食堂、宿舍)工程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刘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临空经济区川龙大道特1号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房屋建筑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工程含1栋食堂、宿舍等,3层,建筑面积4627.32平方米。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961 | 立项批准文号: | 2017011641290093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8-16 10:22 ~ 2017-08-21 10:22 | ||||||||
投资总额(万元): | 961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电话通知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电话通知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电话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8-28 15:3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黄陂区政务中心三楼资格预审区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8-29 10:00 ~ 2017-08-30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8-31 10:00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全套逐页盖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1、由投标申请单位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权威机构认证的通过国家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包括环境管理、职业健康、质量管理三个证书)、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注:企业相关证件若在办理年审及换证事宜的投标单位应同时附相关建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将不予以受理)。企业近三年同规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2)建造师:①拟派建造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证以身份证识别仪查验为准)、与本单位签订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②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③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不转包分包的项目管理的经济处罚承诺书。(3)项目管理班子: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包括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组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二代证以身份证识别仪查验为准)、职称证、学历证、与本单位签订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等。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原件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递交承诺书,如未按上述要求一次性提供证照原件、复印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不能成为合格投标申请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现场原件审查时间:2017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4:30时至15:30时止(以签到先后时间为准),地点:黄陂区政务中心三楼资格预审区。以上所有资料需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充资料。三、提供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四、在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有相关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受理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 ||||||||
备注: | 无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确定20名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0名。【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20家时,则所有的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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