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经开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排水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设备包(子项二南十四支沟~南六支沟)第十标:自动化及控制系统制作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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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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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 4201F420170322001P | |||||||
报建名称: | 东西湖经开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排水基础设施二期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710231817110018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西湖经开区工业倍增示范园区排水基础设施二期工程设备包(子项二 南十四支沟~南六支沟)第十标:自动化及控制系统制作及安装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和湖泊局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工程建设指挥部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王胜利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否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东西湖区南起107国道、北至新岭路、西起总干沟、东至蔬二十支沟 | ||||||||
招标类别: | 工程货物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备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建设及安装;现场在线监控仪表建设及安装;配套软件的开发及安装;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建设及安装;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安装;电缆及安装辅件建设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73.123 | 立项批准文号: | 东发改(审)【2014】178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10-26 17:45 ~ 2017-10-31 17:45 | ||||||||
投资总额(万元): | 273.122551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11-06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工程建设指挥部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11-08 10:00 ~ 2017-11-09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11-09 10: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备查,如正在办理变更或延期等相关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监控及自动化控制;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3年内(自招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承接过规模190万元以上的自动控制及信息化项目,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应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且为投标申请人在岗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项目投标工作及后期售后工作,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需提供承诺函)。 (5)须有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 (6)投标申请人有关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武汉建设网”站或湖北省住建厅、水利厅、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及国家住建部、水利部官方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若投标申请人有发生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正处于被限制投标期间的信息,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 (7)投标人在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地点(提供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单位法人、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投标人授权代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同时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清晰可辨,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受托人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4)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5)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应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且为投标申请人在岗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项目投标工作及后期售后工作,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需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自招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承接过规模190万元以上的自动控制及信息化项目业绩证明(合同、用户证明);(7)投标申请人有关于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武汉建设网”站或湖北省住建厅、水利厅、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及国家住建部、水利部官方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若投标申请人有发生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正处于被限制投标期间的信息,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8)检察院出具(本公告发布日之后出具)申请人和单位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9)投标人在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地点(提供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10)审核原件的范围参见资格预审文件后附的《原件审核表》。按公告中要求的递交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原件审查不通过的单位资格预审不合格。提交预审文件时提供以上与原件一致可清晰辨认的复印件一套。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10:00时。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由项目负责人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原件 、原件复印件及原件审查表一齐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当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7名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前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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