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项目(城投·东方领誉)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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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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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 42011720191127001 | |||||||
报建名称: | 城投·东方领誉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006191111303650 | |||||||
招标项目名称: | 居住项目(城投·东方领誉)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新洲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027-89355362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临江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姚俊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阳逻街万山村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房屋建筑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一期工程包括101号楼、102号楼、106号楼、107号楼、109号楼、110号楼、111号楼、112号楼、113号楼、115号楼的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地下室工程、主体建筑结构、防水防腐保温、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化、通风与空调、消防设施、电梯、室内公共部分装修、外立面装修、售楼中心室内外装修、专变供电、园林景观、管网综合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77260 | 立项批准文号: | 2020-420117-70-03-027088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518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0-06-23 17:05 ~ 2020-06-28 17:05 | ||||||||
投资总额(万元): | 7726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105室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以电话通知为准。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20-07-07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临江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0-07-09 10:00 ~ 2020-07-10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0-07-13 10:0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受聘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同时参加投标,按成功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先后顺序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一、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7月6日15:30-16:30时将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对应一致、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不可拆卸的方式)的复印件(即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文件)递交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进行原件审查,审查及递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提交的所有资料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一次性提交,不接收补充资料,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进行原件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必须是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可以为三证合一后有二维码标识且能有效扫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可以为有二维码标识且能有效扫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或其它证明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提供企业法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的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7月7日9:00-10:00时(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及审查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评审制,按武城建规[2018]5号文的规定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审查评分,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不少于12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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