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乡叙·王干山民宿10年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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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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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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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B2021DF100291 | 监测编号 | NB2021DF100291 |
标的名称 | 宁海县乡叙·王干山民宿10年承包经营权 | 基本运营管理费(万元) | 30.000000 |
挂牌日期 | 2021-05-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6-01 |
资产概述 | 乡叙·王干山民宿项目总投资1168.8万元,坐落于“观宁波第一缕日出、看华东最大沧海桑田”的宁海县越溪乡王干山村。民宿分二 期开发,民宿设有大床房、标房、亲子套房等多种房型22间,配备了餐厅、会议室、茶室、书吧、室内轰趴、儿童游乐、泳池和露天烧烤平台,可以承接小型团建、疗养、婚礼等活动。 |
经营权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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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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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5-24 |
挂牌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租金一年一付,费用于每年的10月31日前支付。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于租赁经营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缴纳,以现金的形式交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民宿经营为承包经营模式,自公开招租结束与承租方签署承包经营协议之日起计算,承包期为10年。承包方自主经营和管理民宿,每年按照协议约定按时缴纳承包费。2、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3、交易方式采用询比方式。4、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甬产权〔2020〕8号规定收取。5、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6、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8、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7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9、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10、合同详情见附件。 1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日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1日15时前。12、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用询比方式确定承租人,询比时间2021年6月4日9点30分。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出租。13、网上报名成功,请联系项目经办人,将询比文件发至报名时所填写的邮箱。14、同意承担重大事项揭示中所提及事项的风险,并接受一切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民宿周边将陆续建造相关配套建筑及设施,将对民宿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2、承包经营首年保底金额不得低于30万/年,从承包经营第二年起,每年递增金额,第二年与第三年的承包费用环比递增,递增金额不得低于5万,第四年承包费用的金额相比第三年的承包费用递增不得低于10万,第五年至第七年的承包费用环比递增,递增金额不得低于15万,第八年承包费相比第七年的承包费递增金额不低于20万,第九年承包费比第八年的承保费递增金额不低于5万,第十年承包费比第九年承包费递增幅度不设限。请同步在报首年承包费用时同步报送10年的承包费方案,具体费用结算以成交结果为准。 |
处置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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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询比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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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人应为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现场审核时间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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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63669603469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福庆路支行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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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同华资产评估(宁波)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3-24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同华甬评报字(2021)第062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9.500000 |
账面净值(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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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宁海乡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226MA2827876H |
经营规模 | 小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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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包老师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74-87195383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315室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www.nbcqjy.org/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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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营业执照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保证金转账凭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