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船码头(40米趸船)四期工程趸船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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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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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 4201A720130411004 | |||||||
报建名称: | 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船码头(40米趸船)四期工程趸船建造 | |||||||
招标登记编号: | 4201A7201304110040001 | |||||||
招标项目名称: | 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船码头(40米趸船)四期工程趸船建造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 ||||||
招标人(盖章):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 否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长江干线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施工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在重庆海事局高镇、白帝,安庆海事局贵池和芜湖海事局郑蒲四个监管救助站各新配置一艘40米趸船,替换现有的24米趸船;为高镇监管工作船码头新建接岸设施,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 招标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均为40米钢质趸船2艘。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744.58 | 立项批准文号: | 交规划发[2012]366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2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3-04-17 10:00:00 ~ 2013-05-08 16:30: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1744.58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文件下载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已截止 | ||||||||
其他要求: | |||||||||
备注: | 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船码头(40米趸船)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海事局监管工作船码头(40米趸船)四期工程初步设计已获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2]755号文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江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在重庆海事局高镇、白帝,安庆海事局贵池和芜湖海事局郑蒲四个监管救助站各新配置一艘40米趸船,替换现有的24米趸船;为高镇监管工作船码头新建接岸设施,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1) 建造交通运输部审批定型的40米钢质趸船4艘,交船期:8个月; (2) 以上40米钢质趸船划分为二个合同包,每个合同包安排如下: 合同包号 建造内容 艘数 A 40米钢质趸船 2艘 B 40米钢质趸船 2艘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二个合同包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全部两个进行投标,但每标段所投船舶艘数必须符合该标段的船舶艘数,且每个合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一个合同包,业主将分别与两个合同包中标人签署合同来完成本项目全部趸船建造的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须: (1)投标人应具备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或同等资质)船舶制造有关证书; (2)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财务要求: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 (1)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年均利润不小于零; (2)2009、2010年、2011年的年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200万人民币(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2009、2010年、2011年的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0、2011、2012年)已建造完成船长40米以上的船舶,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具有“3.1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时,投标人应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有关证明材料,以便核验。如未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 5. 投标企业登记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持有有效的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员电子钥匙,凭网员电子钥匙登录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进入网员投标区,办理相关投标事宜。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员电子钥匙办理程序是:登录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H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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