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盈尚景1.2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组团)工程施工邀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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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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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华盈尚景1.2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组团)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邀请信息 | ||||||||||||||||||||||||
20180711-ZY031SZ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盈尚景1.2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组团)工程施工已由招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的招发改【201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烟台华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所有投标人开标前须登记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复审通过,且拟投入到本项目部的所有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7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截止日前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华盈尚景1.2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组团)工程施工位于玲珑路北,工业一路南,环山路西,总建筑面积55747.14m2,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2元人民币:二标段:32000519.35元人民币。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竣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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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被邀请单位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招远正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业务科(招远市金晖路338号,单家村碑以北100米路东)持(1)投标邀请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资质等级证书;(4)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由该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两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和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非退休人员)(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8)所有投标人须登录到《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复审通过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盖红章复印件2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8日0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远分中心(招远市住建局一楼,初山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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