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采购文件意见征询公告[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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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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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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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嵊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ZJWS2021-5-1
二、征求意见范围: 1.采购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评分标准是否存在倾向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6月03日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1年6月3日下午17时前将书面意见(签字、盖章)送至嵊州市官河南路369号仟代大楼6楼602室。外地可邮寄送达,邮寄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905567747@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曹慧慧、张朦媛
5、联系电话: 0575-83793377
6、联系邮箱: 905567747@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异议和建议的,需明确有异议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五、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示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嵊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doc
725.9 KB
一、意见征询编号: ZJWS2021-5-1
二、征求意见范围: 1.采购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评分标准是否存在倾向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6月03日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 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1年6月3日下午17时前将书面意见(签字、盖章)送至嵊州市官河南路369号仟代大楼6楼602室。外地可邮寄送达,邮寄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意见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邮箱:905567747@qq.com。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曹慧慧、张朦媛
5、联系电话: 0575-83793377
6、联系邮箱: 905567747@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异议和建议的,需明确有异议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五、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示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附件信息:
嵊州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doc
725.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