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州市2018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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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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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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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莱州市2018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 ||||||||||||||||||||||||
20180423-003sk | -->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莱州市2018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 莱州市水务局 以 莱水字[2018]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州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莱州市2018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莱州市,11座,合同估算价711万元,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完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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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监理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5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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