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休宁县2019年畜牧兽医局增殖放流夏花苗种采购项目标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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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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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休宁县2019年畜牧兽医局增殖放流夏花苗种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休宁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采购预算金:200000元。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名称: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原安徽省休宁县渔苗场)
2、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杨村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休宁县 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19年6月至7月上旬期间在休宁县境内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夏花苗种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九条: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种,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其中,属于经济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属于珍稀、濒危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招标或者议标的方式采购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或者确定苗种生产单位;第十条: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确需放流其他苗种的,应当通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之规定,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原安徽省休宁县渔苗场)我市唯一的省级苗种良种场、也是农业部认定的健康养殖示范场,是本地种的唯一可提供者。
二、 我县于2018年增殖放流夏花苗种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二次招标都流标,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是唯一符合规范的报名单位,最终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以议标方式中标。
三、随着七月高温季节,为减少运输时间,提高放流苗种成活率,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也是放流苗种单位最适宜的选择。
四、近年来,我们对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放流苗种监测都符合规范。
四、专家论证意见
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属于农业农村部夏花苗种增殖放流资质单位。符合作为“单一来源”要求。
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提供的夏花苗种符合农业农村部新安江流域所允许放流苗种范围。
在休宁县域内放流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所提供经检验检疫的夏花苗种可行。
五、专家组人员
赵福生 黄山市水产站 水产工程师
程俊 歙县渔政站 高级水产工程师
张新建 祁门县畜牧兽医水产站 水产助工
六、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5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休宁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农委大楼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栢景雅居翠竹轩17-103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 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59-7515626
附件.doc
休宁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休宁县2019年畜牧兽医局增殖放流夏花苗种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休宁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采购预算金:200000元。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名称: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原安徽省休宁县渔苗场)
2、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杨村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恢复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休宁县 畜牧兽医事务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19年6月至7月上旬期间在休宁县境内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夏花苗种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九条: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种,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其中,属于经济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属于珍稀、濒危物种的,应当来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招标或者议标的方式采购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或者确定苗种生产单位;第十条: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确需放流其他苗种的,应当通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之规定,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原安徽省休宁县渔苗场)我市唯一的省级苗种良种场、也是农业部认定的健康养殖示范场,是本地种的唯一可提供者。
二、 我县于2018年增殖放流夏花苗种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二次招标都流标,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是唯一符合规范的报名单位,最终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以议标方式中标。
三、随着七月高温季节,为减少运输时间,提高放流苗种成活率,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也是放流苗种单位最适宜的选择。
四、近年来,我们对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放流苗种监测都符合规范。
四、专家论证意见
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属于农业农村部夏花苗种增殖放流资质单位。符合作为“单一来源”要求。
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提供的夏花苗种符合农业农村部新安江流域所允许放流苗种范围。
在休宁县域内放流休宁县杨村国有渔苗场所提供经检验检疫的夏花苗种可行。
五、专家组人员
赵福生 黄山市水产站 水产工程师
程俊 歙县渔政站 高级水产工程师
张新建 祁门县畜牧兽医水产站 水产助工
六、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5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休宁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农委大楼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栢景雅居翠竹轩17-103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 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559-7515626
附件.doc
休宁县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