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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环保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阜康市环保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康市环保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11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8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J2021CG034
项目名称:阜康市环保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7万元
采购需求:阜康市环保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2)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非专门面对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8日至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8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2.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阜康市分局
地址:阜康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新疆城建大厦11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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