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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拆除及后期维护相关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拆除及后期维护相关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采购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J2020-XCKF-C-003
项目名称:拆除及后期维护相关服务
残余净值金额(建筑物残余净值=残余价值-拆除费用及后期维护费用):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元整(¥335000.00元)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后45天
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3.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
⑴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⑶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18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005
出售方式:现场
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30(北京时间)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005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蠡塘河路90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单位
名称:江苏鸿渐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九、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平台上发布,敬请留意。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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