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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新洋物流港务有限公司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盐城新洋物流港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新洋物流港务有限公司正式用电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洋经济区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234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盐城新洋物流港务有限公司正式用电工程的施工,除施工外,还包含与供电部门的对接协调、办理停电、通电以及测试、维护和移交等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投入安全员1名,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5.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8月-2019年  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5条及第6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FCilsDomUSO2F0fY5_G_w 提取码: xbga)。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40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为0515-89802022。
十一、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http://tinghu.yancheng.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新洋物流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开放大道14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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