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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太仓港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太仓港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售后维保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港区】太仓港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太仓港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售后维保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太仓港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太仓港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售后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采购单位:太仓港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太仓港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售后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RHZH2020-TC-C-014
4、采购项目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采购项目服务期:三年
6、采购项目概况:1、太仓港综保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查验系统维护;2、对接海关配备的1套CT机智能审图功能升级(智能审图系统海关提供,成交单位需按照CT机厂家提供的接口协议进行线体控制软件开发,一套X光机跨境电商海关在线查验系统升级改造。
二、响应商资格要求
A、响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响应(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响应商应当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7、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类似于综保区、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场所查验设备的安装、维修、升级改造或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C、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响应。
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响应报名和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14日17:00时止到太仓市无锡路11号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携带: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潜在响应人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资格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其报名可能会被拒绝。
只有通过现场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获得响应资格。
2、采购文件的获取:
所有通过报名的供应商人当场发放采购文件。(采购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的澄清
响应供应商若有疑问,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三日内按本公告所留联系方式以书面方式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提出,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信息将以书面方式通知至每位响应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的接收及响应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05月22日13: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2日13: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类型及份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响应时间:2020年05月22日13: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受及响应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无锡路11号二楼开标室。
六、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方式,随同响应文件在响应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
2、保证金帐号信息:
户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5050122000199557
开户行:宁波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3、响应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响应现场提交盖有响应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5%,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方式在合同签订时提交给采购人。
八、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5%结算,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九、公告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太仓港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2712877421@qq.com
十一、其他
1、请各响应人领取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2、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须知事项:
(1)各响应人代表仅限1人,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示绿色苏城码、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响应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城码、检查口罩防护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或苏城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或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2度的导致不能参加响应活动的,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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