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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7国道偃师首阳山段绿化提升工程-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2021【164】
2、采购项目名称:207国道偃师首阳山段绿化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1年06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郑州环豫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惠济区双桥花卉市场A区239号
627,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7国道偃师首阳山段绿化提升工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5日历天,养护期两年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雨轩(组长)、陈琳琳、海坡(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工程类。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6,2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地点:偃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人应在发布成交公告当日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当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首山路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正大国际西区六号楼1004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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