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应急管理局备灾点救灾物资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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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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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备灾点救灾物资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5日
采购人(全称):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安然安防设备器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备灾点救灾物资项目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株炎财采计【2020】000105号
(3)项目内容: 救灾物资
(4)项目负责人:张孝伟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壹仟捌佰陆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0 年 12 月21 日,完成日期: 2021年 1月 8 日。总日历天数: 15工作 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送货上门
4.付款
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质保期满1年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2月21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甲 方:(公章)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乙 方:(公章)湖南安然安防设备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 银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国泰分理处
帐 号:18146801040003150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5日
采购人(全称):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安然安防设备器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备灾点救灾物资项目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株炎财采计【2020】000105号
(3)项目内容: 救灾物资
(4)项目负责人:张孝伟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壹仟捌佰陆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0 年 12 月21 日,完成日期: 2021年 1月 8 日。总日历天数: 15工作 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送货上门
4.付款
1、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质保期满1年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2月21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采购人执 叁 份,供应商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甲 方:(公章)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乙 方:(公章)湖南安然安防设备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 银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国泰分理处
帐 号:1814680104000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