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4所学校学生宿舍装备及教学楼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公告更正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3302021000135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4所学校学生宿舍装备及教学楼用品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10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将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本项目报名时间自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7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自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8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将原采购文件中“本项目核心产品:电子白板。”更正为“本项目核心产品:交互式一体机。”。 3、将原采购文件中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价格 30% 30分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价格权重*100。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失信企业扣分: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商业信誉承诺函》,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投标产品中只有部分符合中小企业优惠的,仅对符合的部分进行价格折扣。评委应结合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分项价格表、中小企业货物清单等来确定哪些属于给予优惠的范围,未按要求填写,或同一产品前后不一致的,不予优惠。 更正为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价格 30% 30分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价格权重*100。 注: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3、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商业信誉承诺函》;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详见附件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15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地址: | 德格县更庆镇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德格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德格县更庆镇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