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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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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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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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承德德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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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6-15 15: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7-07 09:30 |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由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招标核字(2021)27号、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 标 人:丰宁满族自治县京津风沙源项目管理办公室 2、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4、建设地点: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 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6、质量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丰宁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务、草地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农林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15 15:00至2021-06-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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