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宣传部“风华百年青春雨花”雨花区年度整体宣传、推广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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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DY-202103170188-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潇湘晨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宣传部 “风华百年 青春雨花”雨花区年度整体宣传、推广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10317018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4-12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媒体宣传,活动策划与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的50%,即374000元(大写:叁拾柒万肆仟元整)。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二期,乙方完成整个项目执行且甲方完成验收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下50%尾款374000元(大写:叁拾柒万肆仟元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光大银行新源支行(湖南潇湘晨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7883018800004234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第四点:服务内容及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1.依靠潇湘晨报出色的内容生产能力、媒体资源与策划能力,围绕雨花区“风华百年青春雨花”这一主题诉求,开展线上主题策划与传播及线下落地活动,包括:2个整版专题报道、1个ZAKER专题、1个微博话题、4条微信长图、1条8分钟左右短视频、1场图片展、1场群艺汇演、500本宣传图册、3条党员采访短视频。 2.依托潇湘晨报专业的媒体从业人员团队,提供顾问式媒体咨询服务,包含:媒体专业素养培训服务、精品内容全网分发服务、舆情处理,舆论引导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人的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配合乙方的工作,以便乙方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必要信息和资料,但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认为不宜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时,甲方有权拒绝。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协议约定的方式向甲方交付服务。乙方项目联系人负责全部组织协调工作,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2.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委托服务的乙方工作人员或者其派出人员具有提供该服务、实施该活动的合法、有效的资质;如甲方提出合理要求,乙方应更换提供服务的雇员。 3.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和甲方的要求完成的创意、设计以及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自产生之日起为甲方专有,甲方可以将该知识产权用于甲方认为合适的目的。 4.围绕甲方生产制作的各类原创稿件,乙方保证交由甲方,并由甲方提供自有媒体平台进行首发,乙方通过全媒体平台配合推广。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规定,或者其内容侵犯了他人权益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相关赔偿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3.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本合同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因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相关服务无法按约定履行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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