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招宝山站、红联站)及5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5号线一期工程电子媒体采购Ⅰ标段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招宝山站、红联站)及5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5号线一期工程电子媒体采购Ⅰ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交易登记号: G3302120000006218001
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招宝山站、红联站)及5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5号线一期工程电子媒体采购Ⅰ标段
概算造价:2213万元
开标时间:2021-4-23 09:30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9日
 
预中标单位:南京华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
评标得分:96.68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超
预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3元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被否决投标人:常州奥兰通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环保节能条款及透明显示屏”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灵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LED灯条”的3C或CE或UL或CB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新导向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所有打“*”条款中的检测报告和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奶白PC板透光率”检测报告中透光率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环保节能”检测报告中测算出的功率密度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报价低于次低报价的90%,视为不合理报价。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3)项。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 0574-87187749
传真: 0574-87187296
邮箱: nbctc@163.com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投诉材料模板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交易登记号: G3302120000006218001
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招宝山站、红联站)及5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5号线一期工程电子媒体采购Ⅰ标段
概算造价:2213万元
开标时间:2021-4-23 09:30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9日
 
预中标单位:南京华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
评标得分:96.68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超
预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3元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被否决投标人:常州奥兰通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环保节能条款及透明显示屏”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灵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LED灯条”的3C或CE或UL或CB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新导向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所有打“*”条款中的检测报告和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奶白PC板透光率”检测报告中透光率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环保节能”检测报告中测算出的功率密度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报价低于次低报价的90%,视为不合理报价。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3)项。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 0574-87187749
传真: 0574-87187296
邮箱: nbctc@163.com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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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招宝山站、红联站)及5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5号线一期工程电子媒体采购Ⅰ标段
概算造价:2213万元
开标时间:2021-4-23 09:30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9日
 
预中标单位:南京华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
评标得分:96.68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超
预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3元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被否决投标人:常州奥兰通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环保节能条款及透明显示屏”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灵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LED灯条”的3C或CE或UL或CB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新导向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所有打“*”条款中的检测报告和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奶白PC板透光率”检测报告中透光率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环保节能”检测报告中测算出的功率密度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报价低于次低报价的90%,视为不合理报价。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3)项。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 0574-87187749
传真: 0574-8718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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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造价:2213万元
开标时间:2021-4-23 09:30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9日
 
预中标单位:南京华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
评标得分:96.68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超
预中标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3元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被否决投标人:常州奥兰通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环保节能条款及透明显示屏”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灵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LED灯条”的3C或CE或UL或CB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新导向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所有打“*”条款中的检测报告和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奶白PC板透光率”检测报告中透光率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环保节能”检测报告中测算出的功率密度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报价低于次低报价的90%,视为不合理报价。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3)项。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 0574-87187749
传真: 0574-87187296
邮箱: nbctc@163.com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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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招宝山站、红联站)及5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5号线一期工程电子媒体采购Ⅰ标段
概算造价:2213万元
开标时间:2021-4-23 09:30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9日
 
预中标单位:南京华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
评标得分:96.68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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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被否决投标人:常州奥兰通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环保节能条款及透明显示屏”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灵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LED灯条”的3C或CE或UL或CB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浙江新导向标识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所有打“*”条款中的检测报告和认证复印件。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奶白PC板透光率”检测报告中透光率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提交的“环保节能”检测报告中测算出的功率密度不符合《供货要求》第4.1材料清单打“*”条款中的要求。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
 
被否决投标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
被否决原因:报价低于次低报价的90%,视为不合理报价。
否决投标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3)项。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 0574-87187749
传真: 0574-8718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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