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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A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A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090210075b1
招标内容:

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A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A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邢东新批投资[202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67328m2,主要建设框架结构华为数据中心1栋、华为云计算数据大厦3栋、华为合作伙伴中心1栋、配套服务楼1栋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安全、环保等设施。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ebjs.gov.cn 查询)。
3.1.2业绩要求: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建筑面积6万平米以上的建筑类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法定网站中标公示页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截图。金额或建筑面积以截图显示信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必须符合本业绩要求)。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显示面积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必须符合本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只需提供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 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建筑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得超过3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11 00:00至2021-06-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5/8058或咨询“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客服QQ)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889号 地址: 石家庄工农路48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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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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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308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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