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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广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施工[E3212830362002221002001]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兴市广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2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广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重新审批广陵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广陵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广陵镇张拾村3组。
(2)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500m3/d,工程造价约580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2月20日   招标工期:100日历天。
(4)招标参考价:5678833.03元。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建、安装等工程的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10%,余款三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合同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审计结算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的对应日付审计结算价的30%。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9年1月17日 0:00时起,至2019年1月24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2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25%,即:中标价为4259124.77元。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广陵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地址:广陵镇张拾村3组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钧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兴市济川路12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19年1月14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住建〔2017〕64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附件二:
评标定标办法:
一、入围
1、按照开评标系统确认的收到电子投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排序,排序编号即代表投标人的编号。
2、抽签入围
(1)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入围(剔除开标记录表显示“未递交投标文件”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及编号)。每次只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的编号与招标人抽取出的号码一致的,即为入围单位,其他不入围。
(2)入围单位数量如下【“D”代表投标人数量(不含开标记录表显示“未递交投标文件”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G”代表入围数量】:
当D≥50时,G=20;
当20≤D<50时,G=15;
当10≤D<20时,G=10;
当D<10时,G=D。
3、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所有入围单位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为“M”),按照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N家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N的取值为:
(1)当M>15时,N=10;
当按综合信用评价分由高到低,第10位出现多个投标人同分并列时,这些投标人均剔除不再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N按剔除后的实际数量计取;若剔除后的实际数量少于3家,则上述同分投标人均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
(2)当10<M≤15时,N=7;
当按综合信用评价分由高到低,第7位出现多个投标人同分并列时,这些投标人均剔除不再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N按剔除后的实际数量计取;若剔除后的实际数量少于3家,则上述同分投标人均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
(3)当5<M≤10时,N=5;
当按综合信用评价分由高到低,第5位出现多个投标人同分并列时,这些投标人均剔除不再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N按剔除后的实际数量计取;若剔除后的实际数量少于3家,则上述同分投标人均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
(4)当M≤5时,N=M。
M=1时,不再进行下一步程序,重新招标。
三、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确定的N名投标人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1-3个号码,每次只抽取一个号码,第一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最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抽取下浮率,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
 
综合信用评价综合得分查询方式:
评标委员会登录“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网”查询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为准。参加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只有一个综合信用分。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自行确定一项资质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综合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以公布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乘以相应的系数,两项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相差三个级别的取0.8(例如:某建筑业企业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该企业以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参加信用综合评价,查询到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如该企业以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投标,则该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为80×0.9=72分,以此类推)。
首次进入泰州市承接工程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请到泰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办理初始信用分核定手续,并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如“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网”未查询到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也未办理书面核定手续的,则该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按零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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