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关于元洪消防站变配电工程简易随机抽取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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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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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元洪消防站变配电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9】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海口镇201省道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93.14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建设元洪消防站配电室,安装500KVA变压器一台,新立水泥杆2根,架空导线26米,敷设电缆319米,新建工井1座。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核定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624771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549798元;
2.5.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二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0年5月12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邮编:3503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50300;
电话:13615016688,联系人:吴选安
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
2020年5月11日
本项目元洪消防站变配电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9】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海口镇201省道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93.14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建设元洪消防站配电室,安装500KVA变压器一台,新立水泥杆2根,架空导线26米,敷设电缆319米,新建工井1座。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核定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624771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549798元;
2.5.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二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0年5月12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邮编:3503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单位: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邮编:350300;
电话:13615016688,联系人:吴选安
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