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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Z210471GC0452-0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发改投资【2021】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南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投资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4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新建4.5米宽农村四级混凝土道路8.1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总投资金额:586.87万元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4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3.87万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1日,11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企业凡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与本工程招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10日16时00分至2021年6月17日16时00分。 
4.2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2013清单造价V10.X网络验证版(黑龙江版)进行计价并投标。
3、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4、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点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8345096484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1、根据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性质,依据黑发改投资【2021】314号文件中“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及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更好发挥以工代‘赈’的作用。”要求,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确保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82万元,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雇佣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特别是吸纳当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项目建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南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地   址: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新明大街3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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