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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共青城市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水厂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共青城市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水厂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青城市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水厂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共青城市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共青城市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水厂用地为江益镇栗坂燕窝村西北地块,厂区占地面积约83.3亩。
2.2 招标规模:水厂规模为10万m3/d,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所有构筑物土建均按10万m3/d规模建设,设备安装按5万m3/d建设。本项目总投资为11731.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26.34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1)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约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2月2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设计勘察资质: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a、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b、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c、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具备以上任意一条均可。
(6)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或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为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其他要求:(1)至(8)条除注明外,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所有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0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30时 ,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青城市分中心(共青城市民服务中心五号楼3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施工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出席开标会的,应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委托代理人)及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4因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潜在投标人佩戴口罩并遵守相关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共青城市供水保障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共青城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国际会馆1栋22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青城市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共青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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