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噶尔县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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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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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阿里地区噶尔县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无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PA-ALZB-201803001
一、本招标项目经噶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噶发改字[2017]4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3.1招标范围:同工程建设规模;
3.2招标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项目;
3.3工程发包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3 元。
3.4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15.00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带上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4.3 按藏建市管[2011]85号及[2013]119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在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并现场提供由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08日11时0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XZT)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同时还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相符合,否则该项目投标无效);
(2)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建造师未持证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根据此通知计取税金。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8年4月08日11时0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能够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如有委托)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噶尔县噶尔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噶尔县建设大街2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PA-ALZB-201803001
一、本招标项目经噶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噶发改字[2017]4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 标 人 (项目业主) | 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名称 | 阿里地区噶尔县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阿里地区噶尔县 |
实施时间 | 210日历天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工程规模 | 建设总面积135844.00平方米、混凝土地面26662.00平方米、花岗石铺装面积462.9平方米、路沿石425米、花池428米、绿化面积1059平方米、太阳能路灯107盏、环保垃圾桶47个、石桌登7套。(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资金来源 | 国家投资 |
其 他 | 项目性质:改建 |
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3.1招标范围:同工程建设规模;
3.2招标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项目;
3.3工程发包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3 元。
3.4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15.00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带上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4.3 按藏建市管[2011]85号及[2013]119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在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并现场提供由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4.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登陆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08日11时0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XZT)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同时还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相符合,否则该项目投标无效);
(2)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投建造师未持证到场参加开标会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根据此通知计取税金。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8年4月08日11时0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否则投标文件按照废标处理。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能够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如有委托)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噶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噶尔县噶尔路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噶尔县建设大街2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