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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石村占补平衡实施项目1号、6号河塘复垦工程施工[SZ20200400311]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通石村占补平衡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兴市虹桥镇通石村村民委员会的通石村占补平衡实施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补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虹桥镇通石村。
(2)预算价:一标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元,二标段554216.20元,三标段407518.36元,各标段凡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3)工期要求:一、二、三标段均为 35 日历天
(4)质量标准:一、二、三标段均为 合  格
(5)标段划分:通石村占补平衡实施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为1号、6号河塘复垦工程施工、二标段为2号、3号河塘复垦工程施工、三标段为4号、5号河塘复垦工程施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即视为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1 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从一标段到三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若同一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仅参与评审,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招标范围及内容:测绘报告及清单中注明的通石村占补平衡实施项目一标段施工。
一标段主要包括1号塘2823.4㎡,填土9914.4m³,6号塘831.1㎡,填土2474.8m³,合计总面积为3654.5㎡,总填土量12389.2m³;
二标段主要包括2号塘3559.4㎡,填土9410m³,3号塘1176.9㎡,填土3273.6m³,合计总面积为4736.3㎡,总填土量12683.6m³;
三标段主要包括4号塘2190.7㎡,填土5560.4m³,5号塘1496㎡,填土3964.8m³,合计总面积为3686.7㎡,总填土量9525.2m³。
4、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20年底付审计价的85%,2021年底前付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依据泰政办发【2019】41号文,投标人应当已列入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2020年度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20年4月 17 日至 2020年4月 20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至泰兴市城东园区文昌路与戴王路红绿灯向南100米(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3 日  15时 30 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虹桥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及招标。
8、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一。
10、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虹桥镇通石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泰兴市虹桥镇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东园区文昌路与戴王路红绿灯向南100米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2、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 2020 年 4月 17 日上午8:30起至 2020年4月 20 日下午17:30。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3、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8、承诺书。
附件:
4.16(招标公告)通石村占补平衡实施项目一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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