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融媒体中心(金堂县广播电视台)三库(图片、视频、音频)融合媒体技术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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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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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 | |||
510121202100016 | |||
二、项目名称 | |||
金堂县融媒体中心(金堂县广播电视台)三库(图片、视频、音频)融合媒体技术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南京厚建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7幢9楼905-910 | ||
中标(成交)金额 | 最终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金堂县融媒体中心(金堂县广播电视台)三库(图片、视频、音频)融合媒体技术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服务范围:根据金堂县融媒体中心实际生产情况,利用云技术,重新构建基于私有云服务的媒体融合云平台,融媒体软件平台 服务要求:1)平台将大量信息进行分类、整合;所有系统共用一套管理后台,且跟台内现有传统系统对接,提供统一登陆认证服务,统一的权限分配,统一的用户流程。 2)需支持在线集群扩容和应用服务的在线升级;需实现台内系统统一制作、生产、展现、申请、审核、通知等功能流程,实现台内现在、将来各业务系统的对接展示,为其他更多平台、系统做支撑;同时需为台内提供一套包含选题创建、任务分配、内容采集、素材上传、稿件编辑等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招标文件或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更有利于项目完成的情况执行。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何俊(SC011414),江波(SC0113429),曾继文,郭颖(SC0117907),殷彦(SC0112356)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预算金额*1.5%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83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采购计划执行编号:510121-2021-[2021]41号-001,项目总预算金额:130万元。 2.监督部门:金堂县财政局,电话:028-84151055。3、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金堂县融媒体中心(金堂县广播电视台) | ||
地址: | 金堂县赵镇三江路27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万和中心1栋1409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