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安区官盛新区官盛湖片区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可行性研究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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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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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安区官盛新区官盛湖片区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可行性研究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16022021000233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安区官盛新区官盛湖片区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可行性研究采购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最高限价 | 69635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附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6月15日到2021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 ||
方式: | (1)现场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2)网上报名。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扫描件至 1758697573@qq.com 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时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附上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鲜章)(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 ||
售价: | 10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06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已经做政府采购需求论证;2、监督部门:广安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26-2243023 3、本次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采取定额收取。4、本项目已经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6、验收方式: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②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
附件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 | 广安区新科路2段3号(长明高新技术产业园三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137-208-21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