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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体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乌兰浩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体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乌发改审发[2020]179号批复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21】建设(公开)0050号
2.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主体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3.建设地址:乌兰浩特市辖区内2005年底前建成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基础设施损坏严重的39个老旧小区。
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对乌兰浩特市辖区内2005年底前建成的39个老旧小区进行主体设施升级改造,共涉及89栋楼3896户,总建筑面积29.75万㎡。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设计施工一体化。
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元。其中施工最高限价27751936.4元,设计最高限价814794.4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质量要求:工程施工总承包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设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以招标公告的合同履行期限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2.中标人确认中标后,必须在2021年11月1日前完成总工程量的80%,所有潜在投标人在商务标书中必须提供可以完成此项任务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投标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
1.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①有在建工程、②有已中标未开工工程、③有已签订合同未开工工程、④有已列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工程。(不包括已完工程尚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的项目,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牵头单位应为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经理。
1.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高级职称(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1.4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成员单位提供);
1.5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工程施工管理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配备齐全;(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成员单位提供);
1.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企业成员单位提供);
1.7投标人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1.8各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调查网络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⑤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1.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12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方式: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如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2.报名时间:请于2021年06月15日至2021年06月21日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70091。
4、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5、招标文件售价:0元。
6、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5日上午09:00 。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mggzyjyzx.org.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颐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兰浩特市御府苑小区5号楼6号门市
邮    编: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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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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