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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新华小学扩容建设附属工程(操场、门房、围墙、景观等)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新华小学扩容建设附属工程(操场、门房、围墙、景观等) 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同意浦城县新华小学扩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2017】基字17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新华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浦城县新华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浦城县五一三路369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新华小学扩容建设附属工程(操场、门房、围墙、景观等) 具体以工程量 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他包括拆除旧楼,拆除旧楼的费用,以第三方评估单位的评估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暂列金额: 16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0000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1年8月31日之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18 09:00:00至 2021-06-22 23:59:00 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9 09:0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06-18 09:00:00至2021-06-29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新华小学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369号 ,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wds682@163.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BC连接体101室 , 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15327771@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 0599-2846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联系电话: 0599-288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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