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道路二标段)第三方检测(二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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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合肥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霍邱合高现代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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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 霍邱合高现代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六安市建材建筑质量检测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道路二标段) 工程质量检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范围及内容
1.工程名称: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道路二标段)。
2.工程地址: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 。
3.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范围:
检测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等监测检测应检尽检,若甲方提出的检测监测内容不在中标企业资质范围内的,可以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检测内容、数量、频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功能使用及宣传等需要,甲方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增加检测项目及调整工程量,不再增加费用,不再随后期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检测项目的增加而调整 。
4.工程内容: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其中:1、创新二路(科技一路-科技三路),起于规划科技一路,终于同步设计科技三路,全长约0.8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6m;2、东湖大道(科技一路-科技三路),起于规划科技一路,终于同步设计科技三路,全长约0.9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5m;3、科技二路(靖淮大道-东湖大道),起于同步设计靖淮大道,终于同步设计东湖大道,全长约1.497km,道路等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5m。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质量标准
1.服务期限:本项目工程施工工期约240日历天,检测服务期包括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总工期如有延长,不得因此增加任何检测费用)。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其附录;
6.投标报价书;
7.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 费用支付和标准
1.检测服务费:本合同检测费为(大写)陆拾壹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整(¥619280.00)元。对于增加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增加费用;对于需要减少或不涉及的检测项目,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在合同价款中相应扣除。
2.付款方式:按已完成的检测工作内容每半年支付一次检测服务费(以提交的检测报告为准,检测费按照施工工程量同比例支付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至检测服务费90%,工程结算审计并完成工程档案移交后,支付至检测服务费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施工单位完成所有缺陷整改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所有款项的支付应按要求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计算书及证明材料,发包人审核后方予以办理支付手续。
3.本次为固定总价合同,检测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等监测检测应检尽检,若甲方提出的检测监测内容不在中标企业资质范围内的,可以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检测内容、数量、频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功能使用及宣传等需要,甲方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增加检测项目及调整工程量,不再增加费用,不再随后期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检测项目的增加而调整。
甲方: 霍邱合高现代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六安市建材建筑质量检测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道路二标段) 工程质量检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范围及内容
1.工程名称: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道路二标段)。
2.工程地址: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 。
3.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范围:
检测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等监测检测应检尽检,若甲方提出的检测监测内容不在中标企业资质范围内的,可以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检测内容、数量、频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功能使用及宣传等需要,甲方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增加检测项目及调整工程量,不再增加费用,不再随后期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检测项目的增加而调整 。
4.工程内容: 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其中:1、创新二路(科技一路-科技三路),起于规划科技一路,终于同步设计科技三路,全长约0.8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36m;2、东湖大道(科技一路-科技三路),起于规划科技一路,终于同步设计科技三路,全长约0.9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5m;3、科技二路(靖淮大道-东湖大道),起于同步设计靖淮大道,终于同步设计东湖大道,全长约1.497km,道路等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5m。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质量标准
1.服务期限:本项目工程施工工期约240日历天,检测服务期包括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总工期如有延长,不得因此增加任何检测费用)。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函及其附录;
6.投标报价书;
7.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 费用支付和标准
1.检测服务费:本合同检测费为(大写)陆拾壹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整(¥619280.00)元。对于增加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数量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增加费用;对于需要减少或不涉及的检测项目,甲方不予支付费用,在合同价款中相应扣除。
2.付款方式:按已完成的检测工作内容每半年支付一次检测服务费(以提交的检测报告为准,检测费按照施工工程量同比例支付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至检测服务费90%,工程结算审计并完成工程档案移交后,支付至检测服务费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施工单位完成所有缺陷整改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所有款项的支付应按要求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计算书及证明材料,发包人审核后方予以办理支付手续。
3.本次为固定总价合同,检测范围须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等监测检测应检尽检,若甲方提出的检测监测内容不在中标企业资质范围内的,可以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监测,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检测内容、数量、频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功能使用及宣传等需要,甲方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增加检测项目及调整工程量,不再增加费用,不再随后期施工工程量的增加或检测项目的增加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