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单一项目 >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37040513000220210009_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型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37040513000220210009_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型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37040513000220210009_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型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37040513000220210009_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型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37040513000220210009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其他服务[G0399]1
四、 预算金额:240.0 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我单位采购的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型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项目,由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7日及2021年6月7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该项目的两次公开招标公告,两次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后,均只有枣庄市台儿庄区运鸿塑料编织袋厂一家供应商报名,且无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经市场调研,台儿庄区只有枣庄市台儿庄区运鸿塑料编织袋厂一家公司满足在场地、车辆等方面满足项目要求,枣庄市台儿庄区运鸿塑料编织袋厂是唯一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单位。同时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该项目的专家论证会,论证专家对招标文件有无不合理条款和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枣庄市台儿庄区运鸿塑料编织袋厂提供服务的唯一性进行了论证,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充分可行,通过论证。现申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枣庄市台儿庄区运鸿塑料编织袋厂
    
        地址:   台儿庄区工业园内
    
七、公示期限: 2021-06-17
至 2021-06-24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0632-6633830
 
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申请.pdf;
2、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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