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关于磐安县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数字化产学研示范园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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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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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受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委托,就磐安县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数字化产学研示范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意见征询编号: PACG2021-GK-06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3月29日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 传真或邮寄、电子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及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4、联系人: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周乐飞)及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联系电话: 15858919001
6、联系邮箱: 2286933217@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9-84665305,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286933217@qq.com
附件信息:
磐安县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数字化产学研示范园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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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见征询编号: PACG2021-GK-06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3月29日 17:00
2、意见递交方式: 传真或邮寄、电子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及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4、联系人: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周乐飞)及 磐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联系电话: 15858919001
6、联系邮箱: 2286933217@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9-84665305,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2286933217@qq.com
附件信息:
磐安县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数字化产学研示范园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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