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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龙湖边检站南澳备勤楼(原南澳站办公业务楼)楼层修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龙湖边检站南澳备勤楼(原南澳站办公业务楼)楼层修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粤通大厦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R202106008
项目名称:龙湖边检站南澳备勤楼(原南澳站办公业务楼)楼层修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71.0329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0329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大中型企业或其他组织与小型或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2%的扣除,即评标价格=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中小企业规定给予价格扣除。
注:
1) 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b) 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的规定,对提供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
提供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其产品应符合以下规定:
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列价表》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人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其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公告中所公示的认证机构,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认证证书其认证机构不属于以上公示中的机构,则视为无效认证,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
        3)若用户需求中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根据要求提供所对应的节能产品,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3、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人员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粤通大厦601
方式: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粤通大厦6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龙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招商路2号龙湖边检站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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