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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复兴大街北段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省份 城市 天津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本招标项目复兴大街北段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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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6201906401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19]0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复兴大街北段排水管道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19]39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 ,建设资金为 551.00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48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复兴大街北段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548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修建污水检查井、污水卧泥井、雨水检查井、雨水卧泥井、平篦收水井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起静文路,北至北纬三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复兴大街北段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南起静文路,北至北纬三路,全长约为54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面荷载BZZ-100。排水工程,铺设d300毫米污水干管583米;铺设d500—d800毫米雨水干管519米;d300毫米雨水支管196.5米,包括修建污水检查井、污水卧泥井、雨水检查井、雨水卧泥井、平篦收水井等。投资额约为551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7月20日 至 2019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6 月 18 日 至 2019 年 6 月 22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2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6月21日至2019年06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A区204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苏逢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北侧、曙光道东侧
邮政编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68684157
传  真:6868415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区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能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A区204
邮政编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王能武电话:68608694
传  真:68608694
日期:2019 年 6 月 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市政工程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68684157传真:6868415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北侧、曙光道东侧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侯建
电话:28916403传真:28941105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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