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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烟气冷凝脱水深度治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9055006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备[2019]05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烟气冷凝脱水深度治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19]1123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998.3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国有投资:1998.32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对2×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烟气冷凝脱水深度处理和余热回收利用,涉及工艺、电气、仪表设备及土建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盐水加热器2台套、烟气冷凝器2台套等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含烟气冷凝脱水深度治理设备、烟道改造等。项目总投资额约1998.32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27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烟气冷凝脱水深度治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盐水加热器2台套、烟气冷凝器2台套等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含烟气冷凝脱水深度治理设备、烟道改造等,本项目必须于2019年09月30日前具备正式投运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清单。
2.4 计划交货日期:2019年07月04日 至 2019年09月30日
2.5 交货地点: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必须具备针对本项目的设备生产商的唯一合法授权书;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3、具有生产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GB/T 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在有效期内;4、财务状况良好;5、具有烟气冷凝脱水深度治理设备成套能力;6、投标单位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5 月 27 日 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招标代理部(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志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27号
邮政编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6623120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6楼
邮政编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李玲、张芮电话:022-25636239
传  真:/
日期:2019 年 5 月 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66231200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27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爱军
电话:25208759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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