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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2021年7月-2023年7月新一轮市政绿化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2021年7月-2023年7月新一轮市政绿化管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19-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2021000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BLZFCG2021067
3、项目名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2021年7月-2023年7月新一轮市政绿化管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0(万元)
6、最高限价:170(万元)
7、采购需求:
开发区辖区内龙门工业园区部分道路、许白路樱花大道公共绿地、吉林路、世纪中远围墙外、白浪西路市政绿化带、二机电及三公司门外、海口路铁路护坡、祥安巷、台湾路、滨河路、街心花园、南山铁路护坡、龙门一路小公园及白浪实验小学外、交管局六大队围墙外、滨河南路、福州巷、柳州路及其延伸段、中观邮局西侧、滨河北路、龙门大道新栽植的景观树以及其他部分主次干道的公共绿地和行道树的养护,实际管护绿地总面积约为117756㎡,其中行道树及景观乔木树共计11268株,灌木绿化带及草坪绿地总面积约106488㎡。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1月-5月),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近(2021年1月-2021年5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和项目班子成员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人员名字需自行标记出来,否则视为无效);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4)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5)、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19-2)
3、方式:
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需要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二楼2001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0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二楼20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十堰市高新区广州路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19-2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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